中央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  定边县委
当前位置:定边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ID:8397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定边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法(定政教发[2017]216号)

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
http://t.xuekuw.com(已暂停访问)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0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切实维护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教育局根据生源、学校数量、分布以及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有学上”。
  (二)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按照年度招生计划为准,在区域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可由教育局统筹调整班额上限。经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编排班级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杜绝随意调班、择班等行为;在安排其他教学资源时,一视同仁,不得有所偏重,杜绝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四)坚持以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为主确定服务对象原则。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是划分小学招生区域,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初中招生坚持对口学校划拨与当地户籍优先划拨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无小学生学籍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提前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
  1.农村小学。除定边镇,其它各镇(乡)、村幼儿园与小学学前班适龄儿童就近升入当地小学或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实施。
  2.城区公办小学。城区各公办小学由学校按照教育局统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招生,按照分批次录取和依次公布空余学位的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区划范围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小学,通过适当调整划片范围和电子派位的方式统筹解决。
  (1)招生区划。
  定边镇、贺圈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服务区划详见附件1。非定边镇、贺圈镇户籍流动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多校联合划片的办法进行招生,详见附件2。
  (2)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见附件1,法定监护人在对应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居住地与房产证信息一致。
  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见附件1,法定监护人在对应服务区内无房产。
  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①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对应服务区内的定边镇户籍适龄儿童。②适龄儿童具有城区小学服务区户籍见附件1,但为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
  第三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①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②挂靠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户口簿。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无定边镇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2017年6月28日前已在城区小学服务区内购房(详见附件1),并持有房屋产权证的。
  第四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批次:①既非定边镇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的;②既非定边镇户籍,也无城区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
  第五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①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非本县户口的提供居住证)、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特别提醒定边县户籍除定边镇、贺圈镇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学区同意流出就读证明(见附件六)。②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非本县户口的提供居住证)、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特别提醒定边县户籍除定边镇、贺圈镇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学区同意流出就读证明(见附件六)。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①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
  ②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但要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④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安排入学。
  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电视、电话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
  ⑥适龄儿童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但与适龄儿童及另一方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作为依据。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具有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17年6月28日前完成;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定边镇房产的,房产证颁发日期须在2017年6月 28 日前。
  (3)招生规程及要求。
  ①网上填报信息,打印新生报名登记表。符合定边县2017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28 日至7 月7日(系统将于 7 月7日24时关闭,停止报名),登陆bet36365注册送奖金(http://www.jiazhengdl.com),进入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点击“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端口,按系统提示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注册用户,根据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及实际住址,选择相应学校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填报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定边县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1份)。填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无缝转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学籍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每个适龄儿童只填报一次志愿,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信息。
  ②审查资格。8月9日至8月10日,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定边县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及各批次登记所需证件,参照附件1到意愿学校进行登记审查。8月11日至8月14日,非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定边县2017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及第四、第五批次相关类型登记所需证件,参照附件2到所报志愿学校进行登记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由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在城区有空余学位入学。
  ③核对信息:8月15日至8月18日。招生学校公示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专人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家庭住址等信息到公安局、住建局、房管所、社区等部门进行信息调查核实。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将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④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由各招生学校按照第一、二、三、四、五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20日。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时,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8月21日。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双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同一个派位编码。电子派位结束后,教育局将在定边教育网公布各片区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3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8月22日,参考各片区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意愿信息。如填报人数少于空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子派位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8月24日。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双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同一个派位编码。电子派位结束后,教育局将在定边教育网公布各学校第二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三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5日。第二阶段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定边教育网查看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⑤入学报名: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7日到学校报名,8月28日正式上课。
  在小学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适龄儿童所在招生服务区户籍、房产等入学录取资格,填报其他服务区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区学位资格,不再享受原服务区入学权力,望各位家长理性选择就读学校。
  为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学上,教育局将定边县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定边镇西园子小学、定边镇杨寨子小学等4所公办学校确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
  3.城区民办小学。城区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小学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在8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初级中学。
  1.招生区划。详见《定边县2017年城区初级中学招生区划一览表》(附件3)。
  2.招生办法。
  (1)农村学校实行单校划片的办法,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直接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城区初级中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办法,二中、三中、五中划定招生范围为一小、二小、三小、定边镇学区、盐场堡学区。招生时先征求毕业生入学志愿,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初中,以第二志愿进行调配入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户籍、房屋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的学生,转回当地就读的,不再视其为服务区内学生,须在申请转入的学校有空缺学位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转入就读。
  五、编班要求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在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城区编班工作由教育局、教研室、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基层学校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均衡搭配,严格控制班额,做到无特殊原因“三不动”原则,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帆
  副组长:崔广毅   曹文平  苏新军  高小平  吕宏斌
  李立辉   刘午亭  乔文清  张永承
  成  员:胡俊权   刘银堂  刘科成  孙尚领
  刘  睿   刘  洋  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小学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学区、相关学校要依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入学对象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电子派位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由家长现场推选代表,负责发令、操作、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做到环环有人管、事事能落实,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局将在bet36365注册送奖金以及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
  (四)强化过程督导。县教育局建立了招生划片监督机制,对学校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电子派位、招生结果公布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招生期间,畅通举报渠道,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9124215407、09124215982)和邮箱(dbjyj4215982@163.com),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规违纪的学校和工作人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附件:
  1.定边县2017年城区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区划一览表
  2.定边县2017年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区划一览表
  3.定边县2017年初级中学招生区划一览表
  4.定边县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及咨询电话
  5.定边县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6.定边县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同意流出就读证明
  7.定边县2017年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区划图


下载:定边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法.doc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东正街41号 邮编:718699 电话:0912-4215500 各单位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6108250006 站务电话:0912-4215802 站务邮箱:dbegov@163.com 站点地图
ICP备案:陕ICP备06003470号  公安机关备案:陕公网安备 61082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