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榆林市扶贫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榆政扶办发〔2016〕61号)、定预财发〔2017〕200号文件和定边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定边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将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和县级扶贫资金200万元项目调整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边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县级及整合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政扶办发〔2017〕130号)文件中确定用于光伏扶贫项目的200万元调整为定边县广电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原定边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政扶办发〔2017〕52号)文件中确定用于广电网络建设项目的200万元调整为定边县光伏扶贫项目资金。
二、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好项目,不得随意自行调整和变更计划,确需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需申请县扶贫办,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并备案。
三、本次下达的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由发改局负责项目备案、协调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及收益分配等工作,主要用于对项目村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建设所需费用的补助。
四、本次下达的广电网络建设项目,根据中共定边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定边县“广电扶贫-宽带乡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字〔2016〕57号)文件精神,由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边县支公司和乡村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实现对贫困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和广电网络覆盖区域内互联网接入全覆盖。项目实施完成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边县支公司和各乡(镇)政府、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委会共同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扶贫办。
五、本次下达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由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谁实施、谁管理、谁负责。
六、各项目乡村要将扶持项目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妥善保存公示影像材料。
七、各项目乡村务必于2017年11月底实施完成,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完成报账工作。由主管部门为主体实施的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乡镇为主体实施的项目实行乡(镇)级报账制。
八、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确定专人进行负责。县上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地督查项目,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1、定边县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资金及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定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8日
定政扶办发〔2017〕158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