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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53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定边县林业局

  定边县林业局成立于1972年,是县政府主管的林业行政部门,1994年,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县林业局,与林业局实行一套人马,增挂两块牌子。局下设十五个单位,即两所(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安边森林公安派出所)四站(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工作站、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贺圈木材检查站)五场(长城林场、长茂滩林场、乱井子林场、郝滩林场、大河畔林场)两圃(马莲滩苗圃、曹圈苗圃)一办(封山(滩)禁牧管理办公室)一馆(治沙造林展览馆),其中封禁办、林业工作站位正科建制。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62人,在职职工416人,离退休职工146人,有林业高级工程师19人。
  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造林股、规划股、林权中心和计生办。
  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岗位1名,副局长岗位3名。现局机关实有人员26名,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工委主任1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员5名,借调人员13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三)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六)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县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县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七)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八)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
   (九)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十)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工作。
   (十一)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二)承担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长城南街

联系电话:
  0912-4221685

局    长:
  孙怀胜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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