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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5182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 - 职责职能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承担管理定边县盐务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盐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拟定全县盐业管理规定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生产、调拨、批发、销售、储备等指令性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并督促实施。

三、搞好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价格和质量。

四、负责全县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取缔土盐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净化盐业市场。

五、负责全县食盐零售企业、个体户、代销店食盐专营零售证的报批、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调整、任免所属单位主要领导。

七、负责拟定全县碘盐配售任务书,并监督、考核;协调、督促全县碘盐款的回收、上缴。

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盐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责清单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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